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在黑龙江举办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规定、标准,全面提高林木种苗执法和质检人员工作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于7月3日至7月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国家林业局北方、南方种子检验中心、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呼和浩特、石家庄、沈阳)等6个质检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木种苗管理站,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营林处(种子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林木种苗站和计划单列市林业局林木种苗站主要负责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检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解读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操作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处罚工作程序,通报2015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介绍及演示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网络培训考核系统等。场圃总站总站长杨超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杨超总站长对近年来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及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分析了目前种苗执法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种苗行政执法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次培训班首次将种苗行政模拟执法纳入培训内容,安排了两个案例的现场模拟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在这次质量抽查的汇报中,抽查人员不仅通报了抽查情况,而且针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细节和方向,为下一步做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